|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建议,对于肝功能正常但病毒复制活跃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特别是年龄大于35岁时,应动员其做肝穿刺检查。如病理发现有炎症和纤维化,应当及时进行抗病毒和抗肝纤维化治疗。
大家知道,在肝功能异常、病毒复制活跃的情况下,乙肝患者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处于“肝功能正常,病毒复制活跃”的阶段。对于他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手段呢? 对此,这些人要么非常担心,“有病不治会不会愈发严重?”要么不管不问,“医生都说不用治,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专家所称的“治疗”是特指“抗乙肝病毒治疗”。对“肝功能正常,但体内病毒复制活跃(e抗原及乙肝病毒 DNA阳性)”的这类人员不做抗乙肝病毒治疗的原因是此时抗病毒治疗效果不好。 但是,转氨酶(代表肝功)正常不一定代表肝脏组织结构正常,这些病例发生肝硬化和肝癌者并不罕见,已发生肝硬化和肝癌者在病史中也不一定有转氨酶升高。因此,仅仅以转氨酶活性在正常范围内,来判断肝炎处于“非活动”状态,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肝穿刺检查就是通过肝穿刺针,利用负压吸引获取少许肝组织,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这是一种能直接了解组织的病理变化,做出较精确诊断的检查方法,是公认的“金标准”,其诊断价值甚至高于血液生化、影像学检查的诊断。 很多所谓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实际上还是病人,尽管他们表面上如同健康人一样,但他们的肝穿刺标本中已有炎症病理改变及纤维化改变。有炎症就有纤维化,炎症不控制,纤维化程度就会加重。 一些患者平时不注意定期体检化验复查,又被错误地引导为不需治疗,久而久之肝脏纤维化程度逐渐加重,直到出现腹水等症状才到医院就诊。这时常常已是肝硬化中晚期了,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因此,《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建议,对于肝功能正常但病毒复制活跃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特别是年龄大于35岁时,应动员其做肝穿刺检查。如病理发现有炎症和纤维化,应当及时进行抗病毒和抗肝纤维化治疗。 (实习编辑:李显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