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孕妇本身属于肝病的高危人群,那么尽早接受产前检查非常必要。虽然正常怀孕不会加重肝脏损坏,但一些产科并发症如剧吐、怀孕期间的高血压综合征,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肝脏病变。早些开始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处理这类疾病,避免或缓解其进一步发展。![]()
[孕前一“忘”] 乙肝常识先知晓 乙肝传播的一些途径:经血和血制品传播;母婴传播(其中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未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静脉内滥用毒品;性接触传播等。 [孕前二“忘”] 科学筛选早发现 对于有潜在乙肝罹患风险的孕妇,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判别自身目前的乙肝患病状况。如果肝功能,B超持续稳定6个月以上(不管时所谓的大三阳还是小三阳),说明病情比较稳定,不影响正常生活,因此这类妇女可以怀孕。 若诊断显示“大三阳”,“小三阳”,同时HBV-DNA呈阳性,肝功能异常,伴有肝细胞损伤,说明病情处在活动期,这个时候对于这类妇女最好先考虑休息治疗,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此外,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不能怀孕生育,这是为了母亲健康,同时也避免怀孕后将病毒传染给胎儿。 [孕前三“忘“] 及时产检避风险 若孕妇本身属于肝病的高危人群,那么尽早接受产前检查非常必要。虽然正常怀孕不会加重肝脏损坏,但一些产科并发症如剧吐、怀孕期间的高血压综合征,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肝脏病变。早些开始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处理这类疾病,避免或缓解其进一步发展。 一旦确诊,对于乙肝的治疗应该双管齐下,强效抑制病毒和e抗原血清转换同等重要。比如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选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等药物治疗方法。 此外,由于乙肝的有些症状与某些孕期生理反应和其他肝胆疾病很相似,同样会出现发热、无力、厌油、恶心、呕吐、厌食、右上腹疼、皮肤和眼睛发黄等,因此乙肝孕妇应在孕早期(3个月内)就到医院就诊,排除可能存在的疾病。 (实习编辑:李杏)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