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指征: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挂急诊。 急性发热性疾病,体温>38度,全身症状明显; 体温不升,<35度; 严重哮喘、呼吸困难、窒息、呼吸衰竭; 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抽搐; 各类急性外伤,包括脑外伤、脊髓损伤、骨折、内脏损伤、肌肉撕裂伤等; 烧伤; 急腹症、原因不明的腹痛、肾绞痛、胆道痉挛等; 各种急性出血、咯血、呕血、便血等; 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力衰竭、严重的心律失常; 脑溢血、脑血栓、高血压脑病等; 各种急性炎症; 急性尿闭、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碱中毒等; 严重的呕吐、腹泻; 眼、耳道、鼻腔、咽部、气管、食管异物嵌堵; 急产、难产、流产、产前产后大出血、子痫等; 各种急性中毒、吸毒、自杀、溺水、电击等; 各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