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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定因携带乙肝病毒求职被拒可申请仲裁

乙肝携带者 来源:河北健康网 2023-01-31 阅读 92135 作者:胡志林 主治医师 ⏱ 阅读约 6 分钟

这段时间,南昌市出了一个让大家挺关注的规定:因为携带乙肝病毒找工作被拒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个事儿看着是个法律条文,但背后关系到很多人的生活。我国大约有7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是说,差不多每20个人里就有1个。这些人中,很多人在求职时遇到过让人心寒的场面——明明能力符合要求,体检报告一出来,用人单位就找各种理由推掉,甚至直接说“我们不要乙肝携带者”。

先说说乙肝病毒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很多人一听“乙肝”两个字就觉得害怕,其实这很大程度上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解。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传播,日常工作生活中,比如一起吃饭、共用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咳嗽打喷嚏,这些都不会传染。世界卫生组织也反复强调,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共用餐具、水杯、马桶圈传播。换句话说,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你坐在同一间办公室,用同一个饮水机,这完全不会构成任何风险。我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早就明确,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能从事那些有创操作或直接接触血液的特殊岗位,其他绝大多数职业都可以正常参与。

然而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还是对乙肝携带者“一刀切”。我有个朋友,叫小张,大学毕业那年成绩不错,面试也很顺利,一家不错的公司已经口头答应录用了。结果体检报告出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公司人事打电话说“我们这边体检不合格,抱歉”。小张当时整个人都懵了,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母婴传播携带者,肝功能一直正常,医生也说过不需要治疗,定期复查就行。可用人单位不关心这些,他们只看到“乙肝”两个字,就直接把人拒之门外。像小张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

南昌这个规定,其实是对国家现有法律的一次具体落实。早在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就联合发过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携带乙肝病毒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强行要求求职者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但政策归政策,现实中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干脆不直接说“因为乙肝”,而是找其他理由,比如“岗位调整”“名额已满”,让你有苦说不出。南昌这次明确把“携带乙肝病毒被拒”纳入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意味着求职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拿着证据去仲裁机构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甚至重新录用。

那么具体怎么申请仲裁呢?说起来其实不复杂,但需要留好证据。第一步,你手里要有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录用通知书、面试记录、邮件往来、聊天记录,这些都可以。第二步,你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因为乙肝病毒拒绝你,比如体检报告被退回的截图、人事部门明确说“乙肝不合格”的录音或文字记录。如果对方只是口头说,没有留下文字,那可以通过后续沟通引导对方在邮件或微信里留下关键信息。第三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说明事实和诉求。仲裁是免费的,如果仲裁结果不理想,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和精力,但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

有人可能会说,为了一个工作去折腾仲裁,值得吗?我觉得值。因为这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如果每个被歧视的乙肝携带者都忍气吞声,那这种歧视就会一直存在。反过来,只要你站出来,哪怕胜诉了只拿到几千块钱的赔偿,也是在告诉整个社会:乙肝携带者不是二等公民,他们有权利平等就业。南昌这个规定,就像是给这些“沉默的少数”撑了一把伞,让他们知道,法律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从医学角度看,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定期复查肝功能、病毒载量和肝脏B超,绝大多数人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甚至活到七八十岁都没问题。现在还有很好的抗病毒药物,可以控制病毒复制,把肝癌风险降到非常低。很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是携带者,检查出来之后反而压力山大,觉得自己“有病”。其实,携带者不等于病人,更不等于传染源。很多携带者肝功能正常,病毒载量也很低,传染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四十多岁的乙肝携带者,在工厂干了十几年,一直没跟同事说自己的情况。后来一次体检被同事知道了,大家开始躲着他,连食堂吃饭都离他远远的。他特别难受,但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后来他找到医生,医生建议他去做一个乙肝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出来显示病毒载量低于检测下限,根本不存在传染性。他把报告拿给车间主任看,主任这才放心,还专门在班前会上给大家科普了一下乙肝知识。你看,很多时候,歧视的根源是恐惧,而恐惧的根源是知识不够。如果能多一些人了解乙肝的真实传播途径,这种歧视就会少很多。

当然,南昌的规定只是一个开始。全国还有很多城市,很多企业,仍然存在隐性的乙肝歧视。比如有些公司不会直接拒绝你,但会在体检后以“体检不合格”为由卡住,你追问具体不合格项目,他们含糊其辞。这种情况,你有权要求对方出示体检标准依据,如果对方拿不出合法的职业禁忌证明,那就涉嫌歧视。另外,从事餐饮、幼教、医疗等特定行业的乙肝携带者,确实需要遵守相应的行业规定,但绝大多数普通岗位,比如程序员、销售、行政、财务,根本不涉及血液暴露风险,拒绝乙肝携带者完全是无理取闹。

最后想对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说一句:如果你身边有乙肝携带者,请像对待普通人一样对待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工作,都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你自己就是携带者,不要因为这件事自卑,你的价值不取决于一张化验单。遇到不公平对待,别怕麻烦,拿起法律武器,南昌已经开了个好头,其他地方也会慢慢跟上。科学在进步,法律在完善,歧视终究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相关症状,请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标签: 乙肝仲裁携带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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