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新家不久,一天晚上十点多钟,三岁半的儿子脸上、身上先出现红斑,后红斑变得红肿,出现水泡。我们急忙把儿子送到京城某儿童医院就诊。 儿子住进了医院。但在18天后出院的时候,我们发现儿子身上住院前已消失了的疹子又长了出来,许多地方已被挠破,渗着血…… 儿子被诊断患上“荨麻疹”。可我们不知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儿子住院是因为有早搏,由于医院不让陪护,一个星期只能探望一次孩子,时间只有两个小时。孩子在医院里发生了什么,我们一概不知。 联想输液漏掉药物的事情,儿子一人住院,我们无法放心。会不会出现漏用药或输错药的事情?倘若孩子发生不测,我们拿什么证据去讨公道? 小儿住院,父母怎样知情?儿子出院了,但疑惑却难以排解…… 点评:一般患者住院,医院不允许陪护,这样做是为了便于管理。但不许陪护不等于削弱或限制患者家属知情。《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成年患者尚需如此,那么对未成年的小儿患者,是不是更应该让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除了及时了解病情外,对患儿住院期间的其他情况均应详细知情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责任编辑:admin) |